滬震職〔2017〕42號
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考試工作規範條例
總則
第一條🧑🏻🦽:為建設和維護優良的學風,整肅考紀🥚、端正考風💃🏿,使考試工作進一步規範化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📷、《普通高等學校高等教育法》等文件精神🤾♀️,特製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:考試是檢驗教學效果🚈、保障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🏃🏻♂️,其目的在於指導和督促學生系統的復習和鞏固所學知識和技能🚴🏿♂️,檢驗其理解程度和靈活運用能力,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⚫️。
第三條🧑🏿🏭🔡:考試工作是教學管理的重要環節,是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的重要內容,凡屬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都要進行學期考試或考查★。
第四條👝:凡本校在籍的學生必須參加所修課程的考試或考查⌛️,並得到相應的成績評定,成績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學分。
第一章 考務工作
第五條🔺: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
(一)平時考試和測驗由院系和任課教師根據需要組織安排🦼。期末考試時間依據當年校歷安排👀,一般在學期的最後一周進行🦹🏼;因特殊情況確需提前考試的課程,由任課教師提出書面申請,二級學院(部門)主管領導批準後,報教務處備案🦹;
(二)課程考試的具體時間及考場一經教務處統一協調後確定,不得擅自更改,確因特殊情況需調整考場的,需提前向教務處提出申請🍢。
第六條:監考
(一)所有考試考場須安排專人負責監考🍰,主監考原則上由任課教師擔任,考生30人以下的考場🏋️♀️,可安排1人監考;30-100人的考場,須有2人監考;100人以上的考場,須有3人以上監考🧑🔬;
(二)監考安排必須落實到人,各院(部)負責人員安排,教務處負責向監考人員發出書面監考通知,明確監考任務🌌;
(三)教務處🎙、督導室⏪、學生工作部門和各院(部)領導有責任到場巡查監考和考試情況。
第七條:試卷是考核和評價學生學習效果和水平的重要依據,成績和試卷管理是教務管理的重要內容,各院(部)應對試卷進行規範管理👮🏻♂️:
(一)應做好試題保密工作📘,命題教師和接觸試題的工作人員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試題,如發生泄露或變相泄露試題🙎♀️,要迅速采取措施🔕,更換試卷或試題內容👷🏽♂️,同時依據學校相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🧑🔧;
(二)評閱後的試卷不發給學生,由任課教師連同成績單🧙🏻♀️、試卷分析表等材料交教務處登記封存;
(三)教務處、督導室、各院(部)領導應對評閱過的試卷進行抽查,以了解教師出題和學生答卷情況。
第二章 成績評定與管理
第八條:課程的總成績由平時成績(包括期中考試🤵♀️、課堂討論👩🦳、測驗🏣、作業👩🏿🦰、出勤情況等)和期末考試成績綜合評定。其中,平時成績在總成績中所占比例一般為30%—50%,期末考試成績一般為70%—50%🧑;
教師應按照評分標準科學、公正的評閱試卷,合理控製試題難易程度和成績分布。在各門課程最後確定的總成績中🚴🏼♂️,優秀(85分以上)率一般不應超過30%,不及格(60分以下)率一般不超過10%👧🏿。優秀率超過40%或不及格率超過15%的課程成績,須經各院(部)領導審核並提出整改意見、教務處批準後方可登錄。
第九條:專職教師應在考試後三天內(外聘教師在五天內)完成成績評定及錄入工作,至規定時間尚未錄入成績的課程,教師須提出書面申請,說明情況,各院(部)領導簽字😷,報教務處批準後補錄。
第十條🧖🏻♀️:學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♉️,可以申請核查試卷。學生申請查卷⭕️,須在下一學期開學一周內,持學生證向二級學院(部門)提出書面申請,經二級學院(部門)領導批準後🏋🏼,由任課教師和教務人員在教務處核查試卷。
第十一條👨🏽🎓:任課教師應對試卷評閱、成績評定負責,任何教師不得應學生的要求加分、提分🧑💼,或對成績做不當處理。
第三章 監考職責
第十二條:監考人員應事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🚱,提前十五分鐘到達考場✍🏼📽,開考前向學生申明考場紀律和有關註意事項🌠,引導學生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到指定位置🤾🏽♂️,核對應考人數和實考人數🧑🏽💻⛹🏻♀️。
第十三條:監考人員應認真核查學生的有效證件,如有不符,應立即查實;如發現學生有違紀或作弊跡象,應立即口頭警告予以糾正;發現考生的作弊行為,要當場認定並收好作弊物證🍄🟫;如實填寫《考場情況記錄表》,對缺考、違紀、作弊的學生應作寫實性記錄並予以明確認定🏨。
第十四條:監考人員應認真履行監考職責,維持好考場秩序👩🦼。監考人員不得遲到🧜🏽♀️,監考期間不得看書看報🍽、聊天、接聽手機🤹🏽♂️🍤、擅離職守等🕵🏿♀️。
第十五條:各院(部)主管領導負責組織本部門的巡考小組👮♂️,檢查本部門的考場監考情況和考場紀律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😾;教務處💷、督導室、實踐辦等相關部門組織專門檢查組👨🏻🦼,對所有考場情況進行巡視檢查,並及時向全校通報🦵🏿。
第十六條:本條例由教務處負責解釋🧢。
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
2017年5月19日
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院長辦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發
上海熊猫体育職業學院文明在線版權所有©2017 備案號:滬ICP備97756982號